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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委要用“三变”促“三转”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03-04】 【作者/来源:吴道连】【阅读: 】
     “三转”,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依据党章的要求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突出主责的重要途径。

当前,基层纪委在落实“三转”任务时,应切实做到以“三变”促“三转”。
  变“分散用力”为“聚合用力”,才能回归主业
  过去,很多是基层党委、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都参与其中并牵头挂帅,工作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往往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工作边界意识模糊。

转职能,关键是厘清职责定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

聚焦主业主责,只有把过去分散用力变为聚合用力,才能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三转”,主要是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凡属“越界”的工作一律撤出,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调整内设机构,使得监督执纪问责力量更强,内设机构职责更优。
  同时,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在工作中确保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纪委职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变“单打”为“联动”,才能改进方法
  转方式,关键是科学履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模式,改进和优化监督执纪和案件查办工作的方式方法。纪检监察工作要讲究方法、策略,学会“乘势、择机、借力、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突出重点。力改工作上“见事不见人,见人不见责,光查事不查人”的不良倾向,履行职责离不开具体的人,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对人的监督管理上。
  找准位置。以往纪检监察机关常常无论什么事都“冲在一线”,背离了职责主旨,使自己陷入监督乏力的困局之中。当下,应找准定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问责作用,决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整合力量。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借部门和群众支持之力,借舆论监督之力,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聚拢五指形成拳头,共同营造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监督格局。
  变“神秘”为“公开”,才能转变作风
  转作风,就是要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重要标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在落实八项规定上作表率。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八项规定上,既是政策的监督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因此,纪检干部必须当好表率,才能起到正人的效果。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遮掩,不姑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锻造“铁军”作风。
   在整治“四风”问题上当先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目标,严格要求、率先垂范,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等不靠、立行立改,以无私无畏的勇气揭短亮丑,直面问题,触及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