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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7-04】 【作者/来源:区纪委监察局】【阅读: 】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震慑作用,现将我区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横塘岗乡龙王岩村原村文书李健优亲厚友问题。经查,201610月,横塘岗乡扶贫工作站要求各村对不符合标准的贫困户进行核查识别,李健作为龙王岩村的扶贫专干,并没有把其父亲等三人现已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情况如实报告,也没有将三人清理出列。20173月,李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二、双河镇六岭村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经查,2014-2015年,六岭村通过虚报危房改造项目、截留项目资金等方式,套取、截留17.43万元用于村幸福院、村光伏电站项目等。20174,村党总支书记陈长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问题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扶贫领域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强力推进。相关扶贫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滴水穿石、锲而不舍的恒心和韧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足深化文章,盯牢人、看紧事。要用好问责利器,实行“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问题,既处理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在重锤连敲中强化担当,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向善。